无尘净化车间操作规范 一、操作和使用 189*1564*4129 1、无尘净化车间在使用前必须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全面性清洁工作,洁净室的一般清扫必须在生产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,如 有必要在生产前清扫,则工艺生产必须在净化系统开机运行 时间达到自净要求后方可开始进行。为了防止交叉污染,清扫洁净厂房设施的工具均应按产品特点、工序要求、空气洁 净度等级的不同分别**。洁净室的清扫工具一般采用仪器 固定式或便携移动式真空清扫设备,以确保在定期清扫时能 清除微粒污染;洁净室内的连接插座在不 使用时应严密封盖,以免危及洁净室内的压差或气流形式。 当设置便携式真空清扫设备时,应配置有排风过滤器,其过 滤效率应至少与所在洁净环境的等级相同;还应注意在使用 时对洁净室内气流的影响。若洁净室不具备上述清扫条件时, 也可采用不掉纤维的材料如丝光毛巾、尼龙由等进行擦拭, 一般每天1次或数次。当洁净室内产品生产工艺要求不能进 行擦拭时,应采用真空清扫设备进行清扫。 2、物料进出由不锈钢连锁传递窗或货淋室/缓冲间。(传递窗两个 门不能同时打开) 3、本洁净室在开机使用前应先检查各电器线路、设备是否完好, 工作人员在进入洁净室前,应预先开机15分钟,确保工作时 能达到洁净指标。 4、空调净化系统在关机前,应先关工艺设备后,送风机继续开 5-10分钟,方可关闭电源,特别是加热系统应先关闭加热器 20分钟后,才能关闭风机,切断电源。